1. 收据上的总金额应为旅程开始时以所在国家的货币支付的费用。
2. 目前,电子收据仅适用于由www.thaiairways.com网站以及泰国国际航空大众有限公司泰国国内各办事处签发的机票。
3. 通过www.thaiairways.com可以为每张机票单独索取电子收据,也可以通过泰航票务办公室为所有合资格机票合并索取一张电子收据。
4. 乘客仅可以在收据打印前更新一次收票人名称、地址以及税号。
5. 如果在过程中出现错误且未收到收据,请联系泰航联络中心 02-356-1111,或亲临泰航票务办公室,或发送电子邮件至bkknc.office@thaiairways.com,请在邮件中注明电子机票号码及收票人信息(如有需要)。
6. 根据泰国国税局的规定,任何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个人或实体应提供一下信息。
6.1 纳税人识别号
6.2 Head Office or Branch of business of taxpayer.
7. 电子收据可在机票签发后的6个月内索取。
8. 每张电子收据仅可以索取9次。